提醒|国航、南航、东航、海航、川航、春秋、长龙等发布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政策!

发布时间2025-11-17 10:36:05
发布源:航空见闻

1001人看过

正文

在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发布中国公民前往日本的郑重提醒后,国航、南航、东航等多家航司相继发布了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客票可以免费退改。


01、中国国际航空


关于发布国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2025年11月15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国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生效。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02、中国南方航空


关于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南航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784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客票变更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03、中国东方航空


尊敬的旅客:

近日,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为协助行程涉及日本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东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客票填开的国际、地区或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于东京、大阪、广岛、札幌、小松、鹿儿岛、长崎、新泻、冈山、福冈、静冈、名古屋、松山、冲绳、富山、熊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飞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5年11月15日12:00(含)之前。

(三)取消行程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后取消行程及2025年11月14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办理变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内的航班,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或变更超出原航班前后3天(含)内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东航温馨提醒您:

1.如您已提前办理值机、选座等业务,建议您先回原办理渠道取消已办理的值机、选座,再办理机票变更或退票手续。

2.如您尚未确定行程安排,请您务必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行程。遇客服热线繁忙时,建议您选择原购票渠道、东航APP/小程序(服务大厅-客票服务-取消行程)取消行程。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04、海南航空


关于海南航空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5 16:01:00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海南航空特制定国际客票特殊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变更或退票(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凡在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使用880国际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含积分兑换客票),行程涉及航班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海南航空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定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海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客票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三、其它

 (一)不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客票,均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16:30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政策。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5、四川航空


关于发布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5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川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5年11月15日14:00(含)之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日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一)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06、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关于日本航线非自愿退改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春秋航空(9C)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2025年11月15日(含)- 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大阪、福冈、茨城、东京羽田、名古屋、札幌、佐贺、东京成田、冲绳、高松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免手续费办理仅限一次。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4、2025年11月15日12:00(含)之前已经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按证件办理”;

3、登录春秋航空自助退改链接:https://t.ch.com/fFYM8 ;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旅程服务”-“机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符合上述特殊退改规定,3天内退票或放弃行程均不计入违规。


春秋航空提醒您,当前客服热线繁忙。建议您通过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或下载春航APP自助办理。


特此通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07、浙江长龙航空


关于长龙航空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2025-11-15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发布长龙航空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适用条件客票需同时满足以下3点:1、在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长龙航空891开头的客票;2、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大阪进出港的浙江长龙航空实际承运航班;3、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若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长龙航空客服热线956199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1、客票变更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2、退票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3、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4、团队客票事宜请各旅行社联系长龙航空市场部。三、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生效。 

浙江长龙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5 日


08、天津航空


关于天津航空日本航线特殊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近日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天航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航班

天航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适用票证

天航826票证及互售航司票证。

三、适用日期

1.销售日期:出票或换开日期于2025年11月15日 12:00及以前。

2.航班日期:未使用日本航段航班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

3.申请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四、处理规则

1.客票变更: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天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客票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09、首都航空


关于下发首都航空日本航线特殊票务处理业务规定的通知

2025-11-15 18:00:37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首都航空特制定国际客票特殊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变更或退票(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凡在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使用898国际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含积分兑换客票),行程涉及航班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首都航空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定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首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客票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三、其它

     (一)不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客票,均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18:00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政策。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